能源交易中心指定存管银行管理细则有什么内容?
Frederica : 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开放的特定产品,原油期货上市后,国内外投资者均可参与。很多投资者都在关注国际原油价格,原油期货实时行情,原油期货价格,原油期货分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存管银行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确保期货保证金存管安全和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能源中心根据审慎原则,指定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指定存管银行),并按本细则规定,切实履行对指定存管银行的指定和监督工作,要求指定存管银行依法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第三条指定存管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接受能源中心监督管理。第二章资格申请第四条能源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会员、境内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境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第五条申请能源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国境内设立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二)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负债比例等方面的规定;(三)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四)设有专门机构或者部门负责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五)具有健全的期货保证金管理制度,期货资金结算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及技术和通讯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六)具有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配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所需的设施和技术水平,最近3年高效稳定的异地资金划拨系统,覆盖全国范围的行内实时汇划系统,以及运行良好的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七)在能源中心指定距离范围内设有可以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网点);指定网点工作人员中,至少有3名人员已取得中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结算专柜人员应当取得中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管理人员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八)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事故且未受到过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九)无严重影响其资信状况的未决诉讼和未清偿债务;(十)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从事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满足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二)总资产不少于150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三)境内分支机构不少于600个。第七条申请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满足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二)总资产不少于150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或者其总资产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且其母公司总资产不少于1500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净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三)应当是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或者与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建立代理行关系,能确保实时、高效完成资金划拨,且其或者其控股母公司在3个以上全球性或者区域性金融中心设有可以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第八条申请成为指定存管银行及相关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提交以下预审材料:(一)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能源中心网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二)分支机构、指定网点以及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所需设施的情况说明;(三)期货保证金存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四)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及该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名单、简历;(五)遵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有关规定的承诺书;(六)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最新企业年度报告;(七)申请人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指定网点营业执照;(八)指定网点相关人员的中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九)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能源中心网站)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十一)能源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九条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后,能源中心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指定存管银行的资格预审。第十条申请人通过能源中心的资格预审后,应当按照能源中心及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的要求通过相关业务、技术、通讯设备等方面的测试,并向能源中心提供下列材料:(一)监控中心出具的关于通过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数据报送测试的书面证明材料;(二)与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等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期货资金管理系统测试情况;(三)能源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一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自取得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第十二条取得资格的指定存管银行在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前,应当与能源中心签订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十三条指定存管银行享有以下权利:(一)开设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的期货结算账户,以及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账户;(二)吸收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等主体的存款;(三)了解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等主体在能源中心的资信情况。第十四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提供安全、准确、及时的期货保证金存管服务,履行以下义务:(一)根据能源中心提供的票据或者数据,优先划转能源中心、会员的资金,并及时将资金划转结果和相关账户变动信息反馈给能源中心;(二)按规定及时完成期货交易相关结售汇;(三)接受能源中心对其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监督;(四)保守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五)在能源中心出现重大风险时,协助能源中心化解风险。第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在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地区设置网点。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在指定网点内设置能源中心期货结算专柜,为能源中心及会员提供专项服务。第十六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根据能源中心交易和结算时间的变化以及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需要,相应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第十七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凭能源中心签发的专用通知书,为会员办理开立、变更或者注销专用资金账户业务。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境外客户开立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第十八条能源中心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第十九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办理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对期货保证金实行封闭运行。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和能源中心的相关要求,为能源中心和会员办理结售汇业务,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第二十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与能源中心协商确定的存款利率向能源中心支付利息。第二十一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能源中心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未经能源中心书面同意,不得限制会员出入金。为了测试保证金存款的安全性,能源中心可以随时对指定存管银行的保证金进行跨行调拨。第二十二条当能源中心的资金结算出现流动性等需求时,经能源中心申请,指定存管银行应当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合,协助能源中心化解风险。第二十三条指定存管银行不得协助会员在保证金上设定担保;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偿还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及能源中心债务。第二十四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拒绝任何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对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内资金的冻结、扣划。其他机构拟对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采取冻结等影响保证金存管业务措施的,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在事前通知能源中心。第二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遵守能源中心发布或者修订的与期货保证金存管和结算业务有关的各项业务规则。第二十六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能源中心通过期货资金管理系统发送的电子划款指令或者书面划款指令办理划款业务:(一)对于本行系统内账户的资金划拨,应当保证在收到划款指令后实时将资金汇划至指定的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二)对于跨行的资金划拨,应当保证在收到划款指令后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划出款项,并保证该款项及时到达指定的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三)可以通过与其他机构业务合作的方式,提高资金划拨效率。第二十七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每日按照以下规定与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进行账务核对:(一)按照能源中心的查询要求,提供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情况,实时回送查询结果;(二)每日结算业务结束后根据能源中心的需要及时对账;(三)将能源中心的客户回单联、收付款明细清单等业务凭证在业务发生后当日送达能源中心;(四)按照能源中心的要求提供专用结算账户的对账单。第二十八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通过网络专线在规定时间内向监控中心报送在该行开设的全部期货保证金账户前一交易日的账户余额、变动明细等相关信息。第二十九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按照能源中心的查询要求,向能源中心提供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情况,实时回送查询结果。第三十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指定存管银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涉及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以及期货交易各主体的任何非公开信息。第三十一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保证业务人员熟练掌握能源中心关于期货保证金存管以及其他结算业务方面的规则、要求和流程,积极参加能源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第四章技术要求第三十二条指定存管银行的资金划转系统应当遵循能源中心的相关技术接口规范,并通过能源中心的验收测试。第三十三条指定存管银行的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应当能够支持会员系统多点接入,满足会员银期转账系统灾备和冗余的要求。第三十四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申请总行主备数据中心与能源中心主备数据中心之间可靠冗余的数据通讯链路,相关网络参数由能源中心统一分配。第三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将资金划转系统纳入银行端技术系统的统一运维管理流程,对资金划转系统、数据链路和软硬件平台进行实时监控。第三十六条指定存管银行拟进行网络维护或者系统升级,影响资金划转系统正常使用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能源中心,并提前做好系统测试工作。第三十七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积极配合参与能源中心组织的应急演练和联合测试。第三十八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设立“7*24小时”的技术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能源中心进行报备。第五章应急处理第三十九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第四十条指定存管银行发生可能影响期货资金结算业务的操作失误或者技术系统故障的,应当立即通知能源中心,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第四十一条指定存管银行发现资金划转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当立即通知能源中心,并积极配合对系统的检查,以确定原因、排除故障、明确责任;如有必要,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四十二条指定存管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运行稳定和安全受到影响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能源中心和监控中心。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指定存管银行保证金存管部门岗位设置、职责规定、部门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能源中心和监控中心。第四十四条指定存管银行出现影响资信状况的重大业务风险或者损失的,应当于风险或者损失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能源中心和监控中心,并提交该业务风险或者损失对其保证金存管业务的影响分析以及应对措施的书面报告。境外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发生潜在或者可预见风险的,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及时向能源中心通报市场风险情况,并协助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第四十五条指定存管银行实施系统升级改造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措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能源中心、监控中心和相关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做好信息披露和系统测试工作,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第四十六条指定存管银行应当在每一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能源中心和监控中心提交上一年度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经营服务、技术支持、风险管理、操作失误和技术故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年度总结报告。第四十七条能源中心对指定存管银行进行年度检查或者不定期检查。检查范围包括资格复核、存管业务开展情况等;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指定存管银行自查等。指定存管银行对上述检查应当予以配合。第四十八条能源中心对指定存管银行进行年度考评,综合考核其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控制,以及系统运维、人员服务、业务运营、风险控制、满意度调查等。能源中心可以参考年度考评结果,统筹安排指定存管银行的业务以及双方合作项目。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四十九条指定存管银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新增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保证金存管业务等措施:(一)未履行本细则以及与能源中心签订的业务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能源中心其他业务规则的;(二)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合法权益的;(三)未经能源中心书面同意,无故限制会员出入金的;(四)对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操作失误或者技术系统故障的情况,未立即通知能源中心,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五)不配合能源中心年度检查、不定期检查,或者不按要求提交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年度总结报告或者能源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六)未按照监控中心要求报送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业务情况的;(七)不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要求的;(八)服务质量不高、银期转账系统不稳定的;(九)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指定存管银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全部保证金存管业务:(一)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被冻结或者扣划的;(二)协助会员在期货保证金账户上设定担保的;(三)最近1个会计年度发生亏损的;(四)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一条对于暂停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能源中心认为其整改后重新具备正常开展保证金存管业务能力的,可以恢复其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第五十二条指定存管银行申请终止其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能源中心可以同意终止。指定存管银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源中心可以取消其指定存管银行资格:(一)向能源中心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二)挪用保证金的;(三)最近1个年度检查结果不合格,且经过规定的整改期后仍不合格的;(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发生亏损,或者不再满足指定存管银行其他资格条件的;(五)被依法撤销、解散或者宣告破产的;(六)被收购或者兼并且丧失法人地位的;(七)能源中心认为该指定存管银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八)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况。第五十三条能源中心决定同意终止或者取消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提前10个交易日向该指定存管银行发出通知,按照规定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及时在能源中心网站上公告。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终止或者取消不影响其与能源中心已经存在的其他法律关系。能源中心可以依法与该指定存管银行了结相关业务关系。第五十四条被能源中心取消资格的指定存管银行,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申请能源中心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能源中心。第五十六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是怎样的?
自驾爱好者 : 最新消息,2019年4月1日,结合原油期货上市运行情况,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交易细则,交割细则,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细则等七个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征求意见稿)(本细则自2017年5月11日发布实施,2019年月日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指定交割仓库、标准仓单和商品注册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能源中心交割业务适用本细则。能源中心、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人、指定交割仓库、指定检验机构等交割业务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三条期货合约的交割可以采用实物交割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交割方式。第四条实物交割是指根据能源中心的规则和程序,买方、卖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过程。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照交割商品完税状态不同,可以分为保税交割和完税交割。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完税交割是指以进入国内贸易流通的,已缴纳关税、增值税等税款的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照交割场所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仓库交割、厂库交割等交割方式。仓库交割是指买卖双方以仓库标准仓单形式,按规定程序履行实物交割的方式。厂库交割是指买卖双方以厂库标准仓单形式,按规定程序履行实物交割的方式。第五条指定交割仓库包括仓库和厂库。仓库是指具备商品仓储资质的企业所使用的,经能源中心批准并指定为某一商品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厂库是指商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经能源中心批准并指定为某一商品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指定交割仓库经能源中心审定批准后另行公布。第六条标准仓单是指定交割仓库按照能源中心规定程序签发的、在能源中心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提货凭证。标准仓单以外的提货凭证属于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按照期货商品完税状态不同,分为保税标准仓单和完税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按照指定交割仓库性质不同,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第七条采用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到期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应当按照标准交割流程进行交割,未到期期货合约可以按照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流程进行交割。第八条会员应当直接在能源中心办理实物交割。会员的人、委托会员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会员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前述人、境外特殊参与者和境外中介机构统称为结算交割委托人)应当通过会员在能源中心办理实物交割。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的人,应当分别通过该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办理实物交割。除能源中心另有规定外,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人不得参与实物交割。第九条交割品质在期货合约中载明。第十条能源中心可以对交割商品实行商品注册管理。第十一条能源中心可以向实物交割的买方、卖方收取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按照本细则上市品种期货合约部分的具体规定执行。第二章标准交割第十二条到期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应当在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上海原油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内容是?
Yetta : 我国上期所原油期货已经获批,预计最快将于9月底上市交易,这是我国第一个全球化期货合约,目前已经有了最新进展。我们都知道,国内原油期货合约将以人民币计划,境外投资者参与涉及到外币兑换等,相关政策目前正在陆续出台。参与原油期货交易中之前,投资者可以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熟悉期货的操作流程和交易步骤,多参与模拟交易练手,也可以参加期货公司培训,深入的了解期货交易原理,备战原油期货上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交易者理性参与期货市场,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交易者是指从事期货交易并承担交易结果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条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境外中介机构等机构(以下统称开户机构)参与能源中心期货交易的,应当根据本细则要求,评估交易者对期货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交易者审慎参与期货交易。第四条交易者应当根据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市场及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货交易。第二章适当性管理的标准第五条开户机构为单位交易者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时,单位交易者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二)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三)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货交易决策制度,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等业务管理制度,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四)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第六条开户机构为个人交易者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时,个人交易者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期货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三)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且开户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或者已在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者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第七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者适当性标准。第三章适当性管理的实施第八条开户机构应当按照能源中心制定的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建立健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业务制度和实施方案,完善内部分工和业务流程,对交易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第九条开户机构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客户开发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复核评估人、开户经办人、客户开发人员的责任。第十条开户机构应当向交易者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告知必要的期货法律法规、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和决定,严格验证交易者资金,审慎评估交易者的诚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核交易者开户申请材料。第十一条开户机构应当对新开户交易者进行辅导,督促交易者遵守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和决定,持续开展交易者风险教育,加强交易者交易行为的合法与合规性管理。第十二条开户机构应当建立交易者资料档案,并严格为交易者保密。第十三条开户机构应当为交易者提供合理的投诉渠道,告知投诉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纠纷,督促交易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第十四条交易者应当向办理开户手续的开户机构如实提交相关开户材料,不得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交易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第十五条交易者应当遵守买卖自负的原则,承担期货交易的履约责任,不得以不符合交易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履约责任。第十六条交易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交易编码制度,禁止混码交易;(二)按规定主动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并接受相应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交易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能源中心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第十八条会员和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与境外中介机构之间存在委托结算或者委托代理业务协议的,应当建立业务对接规则,落实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对境外中介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复核。第十九条会员委托具有中间业务介绍资格的公司协助办理开户手续的,应当与该公司建立业务对接规则,落实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对该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复核。第四章适当性管理的监督第二十条能源中心对开户机构落实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户机构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交易者开户材料、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不得隐瞒、阻碍和拒绝。第二十一条开户机构违反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的,能源中心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暂停期货业务、取消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境外开户机构所在国(地区)的期货监管机构通报,并提出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第二十二条开户机构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能源中心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期货业务和取消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境外开户机构所在国(地区)的期货监管机构提出撤销任职资格、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能源中心。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天津宝丽润凯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做白银做得怎么样啊?
Harriman : 看一个会员公司是否正规: 1、所代理的平台是否正规,有无批文 2、资金是否安全,有无第三方托管 3、行情价格是否合理,与外盘是否大致相符 4、该公司是否是交易所会员,直接打电话问交易所就行贵金属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赢利来自客户的亏损,这中间是怎么操作的呢?
爱睡觉 : 没有怎么操作的,这跟交易制度有关系,现在国内的贵金属交易所实行的是做市商制度,跟国内股市和期市的撮合交易不一样。你买入固定的头寸等同于会员单位必须要接单卖出同样固定头寸,这样方向相反的情况下,你盈利就是他们亏损,反之亦然。炒金的话选哪个平台比较好,大家觉得领峰贵金属怎么样?
雅赠响摐金 : 炒金的话我建议是香港的公司比较好,因为内地相对来说,还没有这种成熟完善体制的炒金公司,体系也没什么保障,香港的炒金公司专业性就高很多,像第一金、金道、领峰贵金属等等,领峰贵金属给我的印象也挺好的,虽然我没有在这个平台上做过,但他会不定时举办炒金的论坛会,有很多的炒金知识的分享,内容涉及挺广的,所以我觉得第一印象蛮不错的。金属现货交易平台哪个比较好?
何浩漫 : EightCap易汇做现货金属交易还不错,易汇是国际性公司,总部在澳洲,保证金要求低。易汇的软件很不错的,自动化,只要点击“买入”或“卖出”,几秒内就可以完成交易。金属期货夜盘怎么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王争翼 : 期货夜盘每个品种的收盘时间都不一样,一般看到一点就结束了,如果做原油期货和黄金的,可以做到2.30,期货夜盘的交易时间都是每周一到周五,期货夜盘的开盘时间是晚上21:00。期货的夜盘和白天交易是一样的,只是多了一个交易时间段而已。铂金为什么一直跌?铂金不也是贵金属的一种吗?
Dunbar : 第一、铂金本身的投资方式风险很大,不容易获得盈利。 第二、铂金已经处于市场边缘化,获利减小很厉害。 第三、大资金撤离的情况越来越多,市场活力降低。 第四、市场调节机制不正规,获利方式趋于狭窄。国内贵金属白银点差交易有区别吗?我了解到的是白银8个点,有比这个低的吗?
问天 : 国内的贵金属平台我看到也有不要白银点差的,但手续费非常高,延期费也比一般的平台高很多,所以国内的点差交易其实都差不多,点差给你收少点,就在其他地方给提高要求。伦敦金属交易所有哪些,如何参与其中?
NoirLime : 目前国内主要有哪些伦敦金属交易所?下面介绍我们国内主要的伦敦金属交易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中国唯一合法从事贵金属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国的黄金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一起构筑成中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现货交易平台,使黄金生产与消费企业的产需供求实现了衔接,完成了黄金统购统配向市场交易的平稳过渡。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主发起,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的公司制法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增加交易品种。贵金属交易所作为天津产权中心的创新型交易平台,主要为金银等贵金属的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采取24小时不间断交易,时间及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交易所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保证贵金属交易试点工作安全、平稳推进。投资新手怎样参与伦敦金属交易所?在黄金投资市场,作为一个黄金投资者来说,选择好的黄金投资品种,能够抗御风险是非常关键的。那么新手投资者怎样参与伦敦金属交易所?法人客户可以委托综合类会员和金融类会员代理进行交易。自然人客户可以委托金融类会员代理交易,或经综合类会员介绍给金融类会员,由金融类会员代理交易。法人客户参与交易的程序是:1、客户与会员单位签署代理交易协议。2、客户填写《开户申请表》后,由会员代客户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进行开户并发放代理客户编码。交易所实行一户一码的客户交易编码管理制度。3、开户成功后,客户可以使用代理客户编码通过被委托会员单位的二级交易系统进行交易。4、客户需要进行实物交割时,由会员单位代理执行。自然人客户参与交易的程序是:1、自然人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去商业银行,按商业银行流程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成功后即可使用银行系统参与交易。2、自然人客户亦可经与商业银行有居间合作关系的综合类会员介绍,持有效身份证件,按商业银行流程办理开户,开户成功后即可使用银行系统参与交易。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如何进行交易买卖?
MysticRose : 在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买卖产品是要先开户的,在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处申请开户即可交易长江联合交易中心的产品了。目前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的产品都是大宗商品现货合约,买卖现货合约的资金门槛还是比较低的,可以选择比较便宜的品种进行交易。金属期货交易怎么交易,与其他品种期货一样吗?
多莉丝 : 金属是当今世界期货市场中比较成熟的期货品种之一。 金属又分为贵金属和一般金属。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白金,交易的主要场所在纽约商品交易所和纽约商业交易所;一般金属包括铜、铝、铅、锌、锡、镍等,交易的主要场所在伦敦金属交易所。我国金属期货交易的场所有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和上海金属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以金属、能源、化工等工业品为主的综合性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品种:铜(1992年上市交易)、铝(1992年上市交易)、锌(2007年上市交易)、燃料油、天然橡胶、黄金、螺纹钢、线材。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中国国内唯一一家开展有色金属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农业银行账户贵金属业务与代理金交所t+d业务相比有哪些特点
hghok : 黄金白银T+D:可以做多做空,不管涨跌都可以赚钱;可以当天买卖,也可以长期持有;保证金交易,只需11%的资金就可以全额投资,资金利用率高;交易时间长,白天晚上都可以交易想做黄金白银T+D,去你当地附近的银行办个网银卡就可以了,回家上网开通黄金白银T+D,只不过你在开通的时候填我们机构号,交易手续费可以降低,而且平今仓免费,同时提供行情买卖指导,想做好黄金白银T+D:价格走势方向判断,心态和低手续费是最关键的!黄金白银的价格受欧美经济指标和国际动荡事件影响最大,所以平时要关注国际消息面再结合技术面综合分析价格走势,我自从2009年就开始做这个了,现在可以更好地把握这个市场的行情走势问一下谁知道贵金属的盈利是来自于盘中亏损客户的资金吗
马克斯韦尔 : 这个问题之前也有遇到过,简单来说,客户的存款会存放在2点贵金属及亨达共同的独立银行账户内,加上第三方监察,还有亨达担保所有客户资金,资金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