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那么,协定对双方的企业会带来哪些利好?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表示,中欧投资协定致力于制度型开放,协定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市场准入的承诺,通过市场准入的承诺,将为中欧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此外协定还包括公平竞争规则,可以为双方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其中,在市场准入方面,中欧投资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而且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作出了开放的承诺。李詠箑强调说,欧方也在协定中对中方承诺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双方的市场准入承诺也不仅限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了促进和便利投资,协定中还有专门的条款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并且对与投资有关人员的入境也做了规定和承诺。
在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协定立足于营造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双方在协定中欧就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了共识。
李詠箑表示,“总之一句话,协定将会为中欧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
中方在中欧投资协定中有哪些承诺?商务部:在金融等领域自主开放被纳入
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表示,在中欧投资协定中,一方面中国纳入了在金融等领域自主开放的举措,并将此纳入协定的承诺。另一方面,中方也按照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序的扩大了部分服务业和部分制造业的开放。
商务部: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后,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30日晚,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当晚举行的中欧投资协定新闻吹风会上表示,中欧双方在完成谈判后,下一步需要尽快开展文本的法律审核、翻译等技术工作,推动协定能够早日签署。李詠箑表示,协定签署后,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的批准程序后生效。
商务部: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
30日晚,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表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启动,历经7年,共举行35轮谈判。双方为完成谈判都付出了巨大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双方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加快谈判进程,年内共举行了10轮谈判,推动谈判圆满收官。
李詠箑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
“全面”主要体现在,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
“平衡”主要体现在,首先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其次,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还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三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中欧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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