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分别对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生化),以及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海)、武汉科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科德)、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康制药)滥用中国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制剂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和处罚,罚没款合计12.19亿元。
这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一次重大反垄断执法行动,也是我国在医药等民生重点领域的又一个标志性反垄断执法成果,有力维护了民生福祉。本案涉及到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多方当事人,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复杂,认定的难度较大,反垄断执法机构在遵循《反垄断法》的基本框架和分析方法并在参考借鉴以往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少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形成了不少的亮点,值得关注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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