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炒外汇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当然,有读者可能会问,炒外汇是很明显的以赚钱、营利为目的,是否就正好切合了陈兴良教授所言非法经营罪营利行为的构成要件?笔者认为答案还是否定的。因为前文已经详细的阐述,我国公民通过海外公司,在国际市场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国内的外汇管理秩序,并不会对我国的外汇储备,外汇买卖制度产生破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公民炒外汇是否违法?
可能又有读者会问,既然不构成犯罪,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概念。广义上说,违法是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前文已明确炒外汇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次,并未法律法规规定炒外汇违法。可以明确的是,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种全球性金融投资方式,在国际金融市场每天的交易金额巨大,今天的外汇市场规模已远超股票期货等其他金融市场,现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而目前海外的外汇交易机构一般是接受严格监管,比如英国金融管理局FCA,美国国家期货业
青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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