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现今“反洗钱”日渐成为国际银行业最重要的合规话题之一,大型跨国金融机构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压力,对反洗钱的重视和投入不断增加。过去几年,欧美监管机构多次对违规跨国银行痛下杀手,罚金数字屡创新高。
2012年,渣打银行被纽约州金融服务局指控帮助伊朗洗钱,在十年间为伊朗客户隐藏了大约6万宗交易,收取数以亿计美元的费用。渣打银行向该机构缴纳3.4亿美元以达成和解。
2012年,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发布报告,指控汇丰银行墨西哥分行和美国分行没有遵守反洗钱法,一些员工伪造交易记录,导致汇丰墨西哥分行几乎沦为贩毒集团的帮凶。该年12月,汇丰银行支付19.21亿美元的创纪录罚款。
2014年,美国联邦及纽约州政府对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这家法国银行故意伪造记录、为古巴、伊朗及苏丹等美国制裁国家转移了数十亿美元的资金。BNP同意认罪并缴纳了89亿美元的罚金。
究竟何为“洗钱”?外汇交易如何为洗钱提供沃土?今天我们就来扒一下这个话题。
“洗钱”是什么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多种犯罪行为的非法所得,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一词源于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手党一个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每天晚上结算当天洗衣收入时,他将非法所得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税后收入就全部变成他的合法收入。
“洗钱”步骤
洗钱的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存放、分层和整合。
1.存放(Placement):将犯罪收益放进金融体系内。
2.分层(Layering):通过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例如从现金换成支票、贵金属、股票、保险储蓄、物业等。
3.整合(Integration):经过多重掩饰后,将洗白后的财产如合法财产般融入经济体系。
以上三个阶段经常互相重叠,反复出现,增加了追查非法收益及其来源的困难度。
“洗钱”方式
常用的洗钱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用现金走私来转移
由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同时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比较大。
此外还有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这种方式虽然手续比较麻烦而且还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很难追查。
2. 地下钱庄
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3. 虚假贸易
通过贸易洗钱的方式通常有少报出口、多报进口;进口预付货款、出口延期收汇等。
以少报出口、多报进口的方式为例,具体操作方法是进口时报高进口设备或原材料的价格,然后从国外供货商手中索取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境外;出口时则大幅压低出口商品价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花招,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境外的账户。
4. 境外投资
此类资金转移通常以企业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转往国外。资金性质的改变发生在境外,在境外被非法占有或挪作他用。采用此种手法转移资金的多为大型企业高管人员或某项具体业务的负责人员。
此外,近年来艺术品投资等另类投资火爆,实际上也成为洗黑钱的途径。据知情人士介绍,一些高价竞投境外流失国宝艺术品、但最终不成交的交易,也涉及洗钱的猫腻。
5. 利用信用卡
洗钱者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其中赌场、奢侈品、古董是最佳场所。顾客可以在赌场、珠宝店等地刷卡,购买价值达几十万人民币的金饰,然后再迅速转手卖给珠宝店,换取现金,通过这种购物方式的转换,黑钱的渠道马上变得正当。
外汇交易如何被用于“洗钱”
一般来说,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两种外汇交易方式来实施洗钱。
第一种为境内直接交易形式,不法分子通过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例如,2015年10月9日,温州市公安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某银行门口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点,一举抓获正在从事外币交易的戴某等9人,现场查扣人民币280余万元,欧元31万余元。
经查,戴某等人低价向外汇持有客户购买外汇,并高价转手倒卖从中牟利。通过对有关人员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情况统计发现,该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外汇总金额达人民币50余亿元。
第二种为境内外“对敲”方式,不法分子使用地下钱庄的境内账户接受人民币资金,同时按照汇率折算后通过境外账户支付外汇,从中赚取汇差。例如,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向公安部经侦局移送一条线索,反映浙江省一些公司账户存在大额资金跨境转移的可疑情况,金额巨大,符合地下钱庄的特征。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移交金华市公安局侦办,代号“9·16”专案。
经查,犯罪团伙从香港的银行直接购汇或以略高于国家牌价的汇率从市场收购外汇,加价后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为了逃避国家监管,犯罪团伙在境内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并在银行开设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为巨额人民币的拆分流转做掩护。
与此同时,犯罪团伙在香港注册成立境外公司,在内地开设NRA、OSA账户,并在香港汇丰等银行开设境外公司账户,用于接收、储存、转卖外汇。通过这些境内和境外成立的公司及相关银行账户作资金“对敲”交易,涉案金额达数千亿元。
小结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洗钱方式日趋多样化。因此,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反洗钱机制,充分评估洗钱风险,谨慎完成客户识别程序,加强尽职调查,并有效地对所有交易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交易。
祝交易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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